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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駕駛員雜志 部級期刊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主辦單位:長安大學

          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汽車駕駛員》由孟大可擔任主編,創刊于1985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長安大學主辦的一本工業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61-1118/U 國內刊號
          • 1001-7593 國際刊號
          • 1985 創刊時間

          汽車駕駛員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創刊時間:1985年
          • 國際刊號:1001-7593
          • 主編:孟大可
          • 紙張開本:B5
          • 國內刊號:61-1118/U
          • 出版地區:北京
          • 發行周期:月刊

          汽車駕駛員投稿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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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4、注釋采用頁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請按著(作者)、著作(論文)題名、出版社(期刊名稱)、出版年(刊期)、頁碼的順序依次標注。

          5、文獻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并在正文引用處標明序號。每條文獻的項目要寫全(是期刊的文獻必須標注起止頁碼)。

          6、計量和計數單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標、黑白體、大小寫應準確表達,對易混淆的請用鉛筆標注。

          7、摘要應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撰寫,通常采用第三人稱的寫法,不要使用“我們”“作者”“本文”“筆者”這樣的主語,也不要使用評價性語言。可客觀描述對比數據等應用效果。

          8、稿件文字、標點、年代、數字等書寫方式均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來稿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刪改,作者請自留底稿,來稿一律不退。

          9、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用逗號隔開;不同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單位名之前加注相應的數字;作者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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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編:100027

          主編:孟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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