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山東省教委 主辦單位:山東建筑工程學院
雙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全年訂價:¥190.00
《山東建筑工程學院學報》由范夕森擔任主編,創刊于1986年,由山東省教委主管、山東建筑工程學院主辦的一本工業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來稿應符合欄目要求,要求原創,并體現求實、創新、嚴謹、規范的學風和文風,力求觀點鮮明,論據可靠,數據精準,文字練達,具有前瞻性、實用性。
2、題名簡明、具體、確切,概括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3、凡引用他人觀點、材料等,請在引用部分的最后用上角標“ [1]、[2]……”等標注,其出處在文末以參考文獻的形式集中標注,引文序號須與參考文獻序號相對應。
4、摘要應簡潔、明了,盡量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信息,給出本文的主要結果和結論。
5、作者簡歷,包括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郵寄地址及郵政編碼。
6、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7、正文一級標題采用漢字數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級標題采用漢字數字加括號“(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級標題采用阿拉伯數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8、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詮釋和說明,用圈碼標注(如①②……),置于該頁頁腳。
9、圖、表和公式應通篇順序編號,圖題、表題應有中英文對照。表格應采用三線表形式,內容以中文表述。具體要求請在本刊網站下載《撰文書寫要求》。
10、將他人的科研成果或論文全部或部分原樣照抄,并以自己的名義發表的欺詐行為。不僅包括對他人作品字句、內容的直接使用,也包括對他人學術論著的思想、觀點、結構、體系等元素作為自己論著的基本元素加以使用并發表的行為。通常表現為不注明學術思想、學術觀點的出處來源而隨意使用。
地址:濟南市和平路47號
郵編:250014
主編:范夕森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濟南市和平路47號,郵編: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