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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業務文選雜志 部級期刊

          主管單位:法律出版社  主辦單位:法律出版社

          周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司法業務文選》由孫慧擔任主編,創刊于1999年,由法律出版社主管、法律出版社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11-4125/C 國內刊號
          • 1999 創刊時間

          司法業務文選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創刊時間:1999年
          • 主編:孫慧
          • 紙張開本:A5
          • 國內刊號:11-4125/C
          • 出版地區:北京
          • 發行周期:周刊

          司法業務文選期刊榮譽

          司法業務文選投稿須知

          1、論文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予以注明。對于有中英文摘要的來稿,基金項目分別以中英文注于中英文關鍵詞下方。

          2、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一般以3-8個為宜,其間均用“;”隔開,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關鍵詞”三字不加任何括號,字體、字號為“黑體、五號”。

          3、參考文獻應為公開出版物。引用文獻須按引用的先后,在正文中有關處用[1],[2]…標明,序號與全文末的參考文獻必須一致。

          4、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5、應觀點鮮明、主題明確、內容充實、資料翔實、數據可靠、論證嚴密、邏輯清晰、文字規范。

          6、文稿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如1級標題用 1……,2級標題用1.1……,余類推。通常設2至3級,不超過4級。文內標題力求簡短,一般不超過15個字。

          7、來稿請同時寄送電子版和紙質文本,并注明作者姓名、最高學歷、職稱、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

          8、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9、來稿要求用字規范,量和單位符號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文中第1次出現的量符號要給出其含義,量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要明顯區分其相對位置。

          10、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詮釋和說明,用數字加圓圈在右上角標注,如①②……,注釋內容排在頁腳。

          司法業務文選編輯部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法律出版社法規分社《文選》編輯部

          郵編:100078

          主編: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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