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主辦單位:上海海洋大學
雙月刊 審稿周期:1-3個月
《上海水產大學學報》由程裕東擔任主編,創刊于1992年,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上海海洋大學主辦的一本教育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本刊用通行簡體字排印。有特殊符號或少數民族文字及民族古文字的,請隨稿寄上輸入軟件。本刊對擬用文章有刪改權,如不同意,請在來稿中注明。
2、正文內各級標題一般不超過15字,盡量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編號采用三級標題頂格排序:如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1.1,1.2…,三級標題1.1.1,1.1.2…。
3、篇名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篇名),不應含有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種文獻,則使用首次出現的序號,并在序號的[]外直接著錄引文頁碼(不加括號或P)。
5、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6、摘要應準確概括全文中心議題,字數為200~300字。所列關鍵詞為3~8個詞組,且不應和文題中心詞雷同。
7、作者署名置于文章標題之下,多位作者用逗號分開;作者單位署于作者名下,在括號內請寫明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及郵編。
8、文中涉及的量和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規定執行,并用規定縮寫符號表示。每一個組合單位符號中,斜線不得多于1條,如每天每千克體重用藥劑量應寫成mg/(kg.d)。
9、文中引用文獻,首次列注時需標明全部出版信息,再次列注時方可簡化。注釋按照(作家,書名,出版社,出版年份,第幾頁)的形式進行標注。
10、稿件為近期本人原創,或與他人合作的原創作品。涉嫌抄襲或著作權糾紛,不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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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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