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篇文稿必須包括中英文題名、作者名、作者單位、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中圖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及作者簡介。研究生論文須注明導師為通訊作者,并提供通訊作者簡介。
2、文題應具體、確切,高度概括文章并應使用規范術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來語、縮寫詞、代號、符號等。
3、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本刊采用順序編碼制,引用處依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排序,并用方括號標注。
4、中文摘要(200字以內),英文摘要與中文對應,關鍵詞(3-8個),每詞之間用分號分隔,置于正文之前。
5、論文的書寫格式要求:必須寫清文章題目、作者、正文、工作單位、電話、地址、郵編;多位作者稿件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
6、凡屬基金資助、國家攻關項目請寫明基金項目名稱、編號,標注在首頁下,并請附有關證明材料。
7、引文標示應全文統一,采用方括號上標的形式置于所引內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編號用阿拉伯數字置于半角方括號中,如:“……模式[3]”。
8、凡對專用名稱及不需要或不便于放在正文中的解釋性或說明性內容,以注釋形式依次列于頁末(腳注),用①、②、③……標示;凡采用他人的觀點與成說,以詳細文獻出處作為參考文獻依次列于文末(尾注),用[1]、[2]、[3].….標示。
9、圖表應有自明性,可用文字敘述的則不必用圖表,圖、表不要相互重復。照片應清晰、對比度適宜,顯微鏡圖應注明放大倍數和染色方法。表用三線式。圖表在文中出現處應標明“此處插入圖(表)”的方框。
10、對已有文獻發表的有關內容(如公式推導過程、試驗方法等)應盡量引用相關工作,避免重復論證和描述;對用到的數學輔助手段,應防止過分注意細節的數學推演;對試驗的具體步驟也應避免過分詳細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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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單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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