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主辦單位:重慶大學
雙月刊 審稿周期:1-3個月 全年訂價:¥400.00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報》由劉漢龍擔任主編,創刊于1957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重慶大學主辦的一本科技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公式及正文的變量應使用斜體表示,并在第一次出現時給出具體含義,杜絕同一字母兩種含義的現象。行文中需用到的公式應統一順序編號。
2、來稿要求觀點鮮明、材料翔實、論證得力,具有新理論、新觀點、新方法、新材料。
3、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4、為檢索需要,文章應給3—8個關鍵詞,關鍵詞標引應建立在對全文進行主題分析的基礎上,選擇能夠反映文獻特征、內容規范的詞、詞組。
5、正文各部分都應簡潔明了。結果中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盡量減少層次; 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字不加標點符號。如“1”、“1.1”、“1.1.1”等。
6、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請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最主要的、公開出版的文獻。
7、正文中的各級標題分別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順次編號,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8、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順序排列,作者單位及郵政編碼腳注在同頁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簡介(含最高學歷、職務、職稱、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及E-mail)。
9、文章中凡出現有意或無意造成的不規范現象,該刊編輯均有督導審查之責,其審查過程應有作者及審稿人的參與。而編輯將遵循出版社的撤稿指南以及其他可接受的學術原則來選定處理問題的方案。
10、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成果的論文需注明:基金名稱、項目編號。本刊優先錄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成果論文。
地址:重慶市沙坪壩正街174號
郵編:400044
主編:劉漢龍
主辦:中國地理學會;中國科學院國家計劃委員會地理研究所
北大期刊、CSCD期刊、統計源期刊
主辦:哈爾濱工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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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北京理工大學;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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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赤峰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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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牡丹江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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