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線。表號和表題置于表的上方(小五號宋體字),表題中英文對照。表中量和單位的標示形式同圖(六號宋體字)。
2、摘要應反映論文的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結論,并充分反映論文的創新點,表達簡明、語義確切,以100 ~300 字為宜。
3、來稿務須符合學術規范,力爭主題明確、立論新穎、思路清晰、觀點鮮明、內容充實、文字簡練。
4、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5、注釋是對文章中某一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也可以是作者對自己觀點的闡發。注釋隨頁標注,采用“①、②、③……”符號排序。
6、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市級、院級科研課題等。獲得基金項目省市各級科研課題立項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7、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閱讀過并對文章有參考作用的主要文獻,由著者對照原文核定。未正式出版資料不能作文獻引用。
8、文章的摘要要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及其結論。公式中第一次出現的符號要給出其含義,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腳標的位置高低應有明顯區別,文中圖表須用中文明確標注。來稿要用計算機排版,文稿用字規范,量和單位符號要符合國家標準。
9、征稿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煉,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10、編輯部收到文稿后立即登記編號并通過作者投稿電子信箱回復,在收到回復的3個工作日內,如果沒有收到修改或錄用通知,說明文稿尚在處理之中,作者如欲另投他刊,請務必先與本編輯部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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