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要求觀點鮮明、材料翔實、論證得力,具有新理論、新觀點、新方法、新材料。
2、署名作者的人數最多不超過6人,順序由作者自定,兩位以上的作者中間用逗號“,”隔開,按貢獻大小依次排序。
3、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市級、院級科研課題等。獲得基金項目省市各級科研課題立項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4、題目:應反映文章主要內容,一般不用副標題,不超過20個漢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縮寫。
5、稿件中的注釋請以腳注形式在當頁頁腳標出。引用報刊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刊名、刊期;引用書籍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書名、出版社、出版時間和頁碼;引用互聯網資料,請注明作者姓名、文獻名、網址和時間。
6、中文摘要及關鍵詞:中文摘要一般在200字左右,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個要素;中文關鍵詞一般為3~5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隔開,最后一個關鍵詞后不加標點。
7、正文:一般應包括資料與方法、結果、討論三個部分,層次系統為1~3層,如:“1”,“1.1”,“1.1.1”,各級標序均左頂格,第2層后空1字距排標題。
8、文中專業符號、外文字母、大小寫、英文與希臘文和正、斜體都要標寫清楚,用作上下角的字母、數碼和符號,其高低層次分明,章節清楚。
9、作者應對稿件中的錯別字、引文、標點符號等問題仔細地核對和訂正。來稿請勿一稿多投,文責作者自負。本刊編輯部對來稿可作必要修改。
10、來稿需準確標注參考文獻。本刊采用文末注(對稿件中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可采用頁下注),順序編號。著錄格式依照《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15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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