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的正文標題、表格、圖形、公式須分別連續編號,腳注每頁單獨編號。大標題居中,編號用一、二、三;小標題左齊,編號用(一)、(二)、(三);其他用阿拉伯數字。
2、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引用文獻在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置于文末,按國家標準GB/T 7714-2005規定的著錄規則。
3、數字: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圖表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年份不能簡寫;5位以上數字以“萬”“億”作單位;根據需要,小數位不超過三位(含)。
4、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5、帶圈數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6、稿件務請認真校對,盡量避免各類打印錯誤,并用Word文檔按規定格式排版。
7、論文摘要: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8、文稿要求緊扣主題,觀點新穎、主題明確、層次清楚、數據準確、語言簡練流暢;要充分體現學術性、可讀性和創新性等特點;文稿應保證版權的獨立性,無抄襲,重復率應控制在標準的范圍內,署名排序無爭議,文責自負。
9、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籍貫、性別、職稱、職務、學位、專業研究方向、聯系電話、郵箱及論文屬項目、資金來源(應注明項目的名稱和項目編號)。
10、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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