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氣象局 主辦單位:中國氣象局烏魯木齊沙漠氣象研究所;疆維吾爾自治區氣象學會
雙月刊 審稿周期:1-3個月
《新疆氣象》由崔彩霞擔任主編,創刊于1956年,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氣象局主管、中國氣象局烏魯木齊沙漠氣象研究所;疆維吾爾自治區氣象學會主辦的一本科學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位于文尾,按首字的拼音首字母順序排序,用序號[1]、[2]、[3]、[4]……標示,若只有一個參考文獻,則文獻前不加序號。
2、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一般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英文縮略語、字符和代號,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題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獨立成篇;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
3、本刊要求研究論文內容必須具有學術價值,即理論性論文要有一定的理論創見,應用性論文要有突出的應用成效,綜述、評論、短篇和個案應能反映當前學術活動的新動態和先進水平。
4、稿件應包括中文摘要(200—300字)、關鍵詞(3—5個)。不提供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
5、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6、研究成果所屬基金資助項目名稱及編號同時請務必提供篇名、作者姓名、單位、關鍵詞和摘要的英文翻譯。
7、正文中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應盡可能排比。不同層次的標題,有上下關系者,在內容上應相互聯系。題末不加標點符號,空1字書寫內容。
8、注釋:對正文特定內容的解釋與說明,及對轉引文獻出處的說明。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如①上標表示。注釋采用頁面腳注連續編碼。
9、文中敘述時不需重復表和圖的數據,只需簡述其主要發現。分別按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連續編碼,并按先見文后見表(圖)的原則排列。
10、著、綜述、講座等包括圖表和參考文獻一般不超6 000字,經驗交流、病例報告一般不超過1 000字。來稿要求字跡清楚、書寫規范,對特殊文種、上下角標符號、字母大小寫、正斜體等均應予注明。
地址:烏魯木齊市建國路327號
郵編:830002
主編:崔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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