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必須用字規范,標點符號、計量單位、數字用法、圖表等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2、標題層次應分明,文中節段層次序號分別用“1”、“1.1”、“1.1.1”,一般以三級為宜。文內接排序號用圓圈碼,如①、②、③……表示。
3、參考文獻引用要科學、合理,特別是要尊重已在本刊發表過相關論文的作者的勞動,引用時應盡量考慮引用,要有一定的文獻引用量。
4、摘要與關鍵詞論著類稿件要寫出100~200字的結構式摘要(由“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部分構成),其他類稿件要編寫50~100字的指示性摘要。
5、作者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籍貫、學位、職稱、現工作單位、主要職銜、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科研成果、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E-mail等重要信息。
6、論文為科研課題、項目成果的,需注明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同括號內填寫課題或項目編號,如為多項課題、項目成果應依次列卅,以分號分隔。
7、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一)……”“1.……”“(1)……”標示。
8、論文為科研課題、項目成果的,需注明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同括號內填寫課題或項目編號,如為多項課題、項目成果應依次列卅,以分號分隔。
9、無特別約定情況下,一般均采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年份一概用4位數字表示。小數的表示方法,一般情形下,小于1的數,需在小數點之前加0。
10、錄用的稿件如需正式錄用通知,請與責任編輯聯系。如遇特殊情況急需發表,請至少提前 2 個月與責任編輯協商發表時間,編輯部盡量滿足刊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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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張擁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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