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公平、公正,本刊執行主編僅負責編輯部事務性工作,原則上不參與審稿工作。
2、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3、圖要清晰、精確。坐標中的物理量及單位要使用規定符號標注。同一內容或同一組數據,如列成表,不再作圖;已用圖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
4、來稿請提供所有作者的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工作單位、職務),及第一作者的詳細通訊地址、聯系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地址。
5、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個方面的內容(250-300字),應具有獨直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4-7個);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相對應。
6、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7、參考文獻:來稿均應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應引自正式出版物(不含內部資料、文件、使用說明書等)。在稿件的正文中依次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在段末右上角標出,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
8、題目:要求簡潔、精煉,能夠完整、準確地概括全文內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不宜以阿拉伯數字開頭,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
9、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獻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應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體。第一次應使用全稱,第二次可使用簡稱。
10、來稿應符合學術論文寫作要求,全文格式規范,主題突出,層次分明,結構嚴謹,論據充分,觀點新穎,論述視角獨特,語言精練簡潔,敘述準確。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角門南路48號院1號樓
郵編:100068
主編:張功平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角門南路48號院1號樓,郵編:10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