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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人大·公報版雜志 省級期刊

          主管單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主辦單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雙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浙江人大·公報版》由胡國強(總編)擔任主編,創刊于2002年,由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管、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辦的一本政治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 2002 創刊時間
          期刊收錄: 知網收錄(中)

          浙江人大·公報版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創刊時間:2002年
          • 主編:胡國強(總編)
          • 紙張開本:B5
          • 出版地區:廣東
          • 發行周期:雙月刊

          浙江人大·公報版期刊榮譽

          浙江人大·公報版投稿須知

          1、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指的是文中明確引用的文獻,具體內容置于文尾,用楷體五號字。在文中用上標標注,編號為[1][2][3]。引用文獻是著作的,需在上標上同時標注頁碼。

          2、正文統一使用Word文檔、通欄、宋體、五號字著錄。正文內出現的阿拉伯數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與英文參考文獻,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體;中文字與字之間、字與標點之間不空格。

          3、小標題層次用1、2、3……1.1、1.2、1.3……1.1.1、1.1.2……頂格排序。

          4、摘要以提供文章內容的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能夠脫離全文閱讀而不影響理解。

          5、切勿一稿兩投。投稿時必須注明該文稿是否已在非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或已用其他文種發表(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此三種情形不屬于一稿兩投。

          6、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7、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8、量和單位文稿中的名詞術語必須規范化、標準化,量和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計量標準,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pH及特殊符號除外),單位的符號一律用正體。

          9、來稿務須符合學術規范,力爭主題明確、立論新穎、思路清晰、觀點鮮明、內容充實、文字簡練。

          10、論文請注明作者姓名、最高學歷、職稱、工作單位、通信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另附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

          浙江人大·公報版編輯部聯系方式

          地址:浙江杭州仁諧路1號

          郵編:310025

          主編:胡國強(總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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