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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鹽業雜志 省級期刊

          主管單位:浙江省鹽學會;浙江省鹽務管理局;浙江省鹽業協會  主辦單位:浙江省鹽學會;浙江省鹽務管理局;浙江省鹽業協會

          季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浙江鹽業》由婁棟擔任主編,由浙江省鹽學會;浙江省鹽務管理局;浙江省鹽業協會主管、浙江省鹽學會;浙江省鹽務管理局;浙江省鹽業協會主辦的一本經濟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浙江鹽業期刊信息

          • 出版語言:中文
          • 主編:婁棟
          • 紙張開本:B5
          • 出版地區:浙江
          • 發行周期:季刊

          浙江鹽業期刊榮譽

          浙江鹽業投稿須知

          1、稿件需嚴格遵循學術規范,嚴禁抄襲、造假、侵權等行為,文責自負。

          2、文章標題應簡明、確切、概括文章要旨,一般不超過20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名。

          3、參考文獻限于作者親自閱讀、本文明確引用、公開發表或有案可查。參考文獻全部列于文后,按正文首次引用的先后次序編號,并在正文引用處右上角注明參考文獻序號。

          4、稿件請附200—300 字的中英文內容提要,內容提要簡要概述所研究的問題與觀點、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結論。

          5、本刊優先發表省部級(含)以上各類科研基金項目產出論文(需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

          6、正文(包括圖表)一律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各種專業術語規范準確;正文論述條理清晰。

          7、注釋放置于當頁下(腳注)。注釋序號用①,②,③……標識,每頁單獨排序。

          8、圖表應具有自明性,標題和注釋文字須包含實驗對象、方法和條件等內容.圖表數目宜精簡,同一組數據不能重復出現在不同的圖表中。

          9、文稿中引文應注明出處,并自行核校。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列于文后,根據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進行編排

          10、投稿應按照雜志提供的投稿模板或要求進行排版。通常要求包括適當的標題、作者姓名、單位、摘要、關鍵詞、引言、研究方法、實驗結果、討論、結論等。

          浙江鹽業編輯部聯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五星路66號北京銀行18層

          郵編:310009

          主編:婁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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