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務求論點明確、文字精練、數據可靠。本刊對稿件有刪改加工權,作者如果不預先特別聲明,則視同默認(刪改加工只會在必要時進行)。
2、稿件正文請勿署名,作者姓名、作者簡介、通信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地址等請另頁給出。正文中應注意避免出現與作者身份有關的信息。
3、正文標題:正文標題的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正文一級標題用加粗的宋體4號字,二級以下標題用加粗的宋體小4號字。
4、參考文獻要求在文中對應處以上角標形式按引用順序標出序號。作者超過3個時,只著錄前3個,其后以“,”斷開加“等”。
5、詳細描述用于實施基金項目的研究方法和設計。包括采集數據的方式、實驗設計或調查問卷的構建等。
6、摘要的長度應在300字以內,直接明了地闡述論文的創新之處或主要觀點,每句話要表意明白,無空泛、籠統、含混之詞;摘要不分段。
7、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務職稱,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研究方向等。作者簡介用腳注,宋體小五號字。
8、表要簡明,采用三線表,應有表序與表題。圖要精選,應有圖序與圖題。插圖要求布局合理,比例適當,大小適中,線條精細均勻,主副線分明。
9、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10、來稿內容:標題、作者、摘要、關鍵詞、正文、基金項目、注釋、參考文獻、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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