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照正文中出現次序列于文后。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識;序號(左頂格)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每一條目的最后均以實心點結束。
2、來稿務求為原創作品,須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練、無政治錯誤。
3、來稿文責自負,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真實性、實用性。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文字簡練,重點突出,層次清晰,結構規范。
4、圖、表力求簡明清晰,墨色要黑,線條要勻,圖中文字、符號、坐標中的標值必須寫清,并與正文一致。照片要求圖像清晰,層次分明;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圖、表中出現的數值都應標有明確的量與單位。
5、各層次標題序數以數字連續編碼。格式為:“一、”“(一)”“1.”,其下為“(1)(2)”,再下為“①②”,之下不宜再分。
6、主要摘要文章運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和所得出的主要結論或闡發的主要觀點,力求文字明確、簡練,一般不超過200字。
7、闡述基金項目的具體研究內容和研究進展。這包括實施的具體實驗、調查結果、數據分析和初步結論等。
8、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9、稿件刊登時作者署名及順序以稿件為準。稿件有多位作者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投稿后不再變動。
10、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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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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