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題:應簡明扼要,能準確反映文稿的主題,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2、正文一級標題為宋體,四號,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級標題為宋體,小四,加粗,兩端對齊,首行縮進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級標題按正文內容排版,僅加粗,不單獨成行。
3、稿件如有合作作者,作者總人數不得超過3人,以投稿時的合作作者署名順序為準。審稿通過之后不得變更姓名、不得改動合作署名順序。
4、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5、文稿內容依次為:中文標題、摘要、關鍵詞;英文標題、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稿件一經采用,編輯部會及時與作者聯系。
6、注釋請置于正文內(加圓括號);參考文獻請按本刊格式要求進行標注,不要采取腳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7、在同一處引用多篇文獻時,各篇文獻的序號在方括號內按從小到大的順序全部列出,序號間用逗號隔開;如遇連續序號,用波浪號連接起止序號。
8、摘要及關鍵詞:文中必須附中文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及結論4個部分內容,要求以第3人稱撰寫200-300字為宜,并附3-8個關鍵詞。有條件者,可將文題、作者、單位、摘要及關鍵詞譯成英文。
9、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
10、來稿應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如出現抄襲、剽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情況,由作者自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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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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