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治安管理工作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加強防范責任落實,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任務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守土有責”的原則,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層層分工,落實責任。以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為努力方向,今年我縣是以爭創“全國平安建設先進縣”為目標,要不斷推動治安防范各項措施的落實,動員和組織各方面力量,把可防性案件的頻發態勢打壓下去,提升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2014年度,要堅決扭轉刑事案件居高不下的勢頭,確保平穩下降;堅決遏制住盜竊等可防性案件發案上升勢頭,確保實現下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特別是盜竊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0個百分點以上;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群眾知曉率達到95%以上,群眾安全感和對社會治安滿意度達到95%以上。
二、加強矛盾糾紛調處,進一步提升源頭防范能力
堅持依法行政,實施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加大力度改善民生等治本之策。同時健全和運用好鎮、村(社區)、組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按照村(社區)一周一排查、鎮半月一排查一分析一通報、敏感時段重點時期隨時排查及時上報的信息排查報送制度。在鎮、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及學校四大板塊實現調解組織全覆蓋。全面實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合一”的銜接聯動機制。干部要深入群眾,積極推行干部問事、群眾說事、分類理事、民主議事、扎實辦事、定期評事的“六事”工作法,化解社會矛盾,使矛盾糾紛調處率達到98%以上,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目標。
三、加強刑事偵查工作,進一步提高破案打處能力
要加大打擊整治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公安部門要深入開展“進社區、進村寨、進企業、進重點場所;訪民情、訪民意、訪民難、訪民安”的“四進四訪”活動,提高群眾自防意識。刑事偵查工作要突出重點,實行分片包保。以警情偏高的地區為重點,采取派出所領導分片包保的措施,全力督導壓發案工作。對每日警情分析研判,明確案件高發時段、部位,調整警力部署,加強重點控制,提高精確打擊能力。鎮派出所每日通報各巡區警情及發案情況,促進民警切實履責,堅決杜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而不處、處而不押的現象發生。要依托大情報平臺,改進網上追逃戰法,結合集中搜捕、特情貼靠、上門敦促投案等傳統戰法,進一步加大追逃力度。堅持傳統刑偵手段與現代信息化技術相結合,積極運用網絡查詢、指紋比對、調閱錄像、串并分析等現代信息化手段服務偵查破案,提升破案效率,并積極以判實刑為主,加大關押力度,全面提升公安機關的破案打處能力。
本文作者:方儉先作者單位:云南省公安廳
“城中村”治安現狀的成因
(一)缺乏加強“城中村”治安管理的認識,存在等、拖、靠的思想
所謂“等”,就是等政策或等待其它部門來解決,主動治理意識不強。在實際工作中,正是由于這種等待往往會導致職能部門迷失“城中村”治安管理的方向,有時使得本來可以處理的問題演變成“踢足球”,導致治安問題越來越糟糕。所謂“拖”,就是拖延時間,認為“城中村”短期存在的思想較多?!俺侵写濉敝伟补芾砉ぷ鞯年P鍵任務就是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并做到有效預測和監控惡性事件,由于職能部門拖延處理事件的時間,造成該及時預防的、該引導教育的或該重點監控的對象都被忽略,最終導致治安事件頻繁出現。所謂“靠”,就是依賴上級,自身實施的辦法不多,認為只有靠大量的經費投入才能解決問題。在解決“城中村”治安問題中,由于治安事件本身固有的復雜性,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人力和財力,然而一旦事情解決沒取得進展,職能部門不從自身找原因,而是以經費不足而暫緩解決,意識上總期待上級部門將其列為重點工作,在投入大量的財力之后才去想解決問題的辦法,最終導致貽誤處理時機,導致治安問題惡化。
(二)實施的管理方法單一,手段存在“三重三輕”,治安管理的綜合效果不明顯
在對待刑事犯罪方面,重預防輕打擊。刑事犯罪是以侵害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為目的,社會危害大,必須重點打擊。但現實工作中,由于“城中村”刑事案件頻發,也由于刑事案件偵破的復雜性,加之警力有限等原因,使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大部分還是停留在立案上,由初期的由案到人變成結果上的由人到案。從犯罪分子的總體數量來講,打處一個就少一個,實際工作中由于追蹤不及時,打處力度不大導致犯罪分子流竄作案,并且哪個地方薄弱就往那個地方跑。所以,在對待刑事犯罪方面,如果只重預防而輕打擊,無疑又給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機。在管理與服務方面,重管理輕服務?!俺侵写濉比司哂袕娏业呐磐庑睦?,他們認為農村人進來相互之間搶了飯碗、占了資源,無形中將矛盾演變成了對立沖突,有的甚至明顯帶著對農村人的歧視態度,在這種情況下實難談到為外來人員的服務。有的“城中村”生活服務設施不完備,停水停電時有發生,醫療、衛生條件差,存在就業難、子女入學難、就醫難等“三難”現象。對重點人員的管理,即對勞改、勞教、假釋和吸毒等人員的管理主要是實行監控手段,很少提供心理咨詢方面的援助和幫扶人員就業的社區服務。服務工作上不去,管理工作也就成了無本之末。在管理對象方面,重外來人員、車輛的管理輕內部人員的教育管控。工作中發現,有的盜竊案件系內部人員而非外來人員所為,例如:在同一幢出租樓房里,所有的窗子都裝上防盜網,大門也統一加裝防盜電子鎖,可是盜竊同樣發生,包括停在院內的摩托車被偷走。最后發現,在這幢樓里住著兩名有盜竊犯罪前科的人員,兩人都稱其身份證已丟失,一個以父親名義租房、一個房東違規租房。租房子時有的房東只要你愿意多付錢他就馬虎登記,信息也可以不采集,導致公安機關對轄區人員的真實情況不能很好掌握,給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機會。
為貫徹落實全市公安工作會議精神和“四化五警”的工作部署,我鎮決定今年在全鎮范圍內大力推行治安管理網格化建設,進一步夯實社會治安基層基礎工作?,F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充分調動各種治安防范力量,通過規范工作機制、落實保障措施等手段,大力推行治安管理網格化建設,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活動,努力實現“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工作順利有序開展,決定成立推行治安管理網格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組長:(鎮委副書記)副組長:(鎮委委員、公安分局長)成員:公安分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公安分局),由鐘淦湖同志兼任主任,朱荏明、陳樹華任副主任,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和指導全鎮治安管理網格化各項工作。
一、方法措施
建立流動人口治安管理體系,切實加強暫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登記、發證、查驗等各基礎工作,全面掌握流動人口的基本情況,及時發現并控制各類可疑人員。堅持“誰用工、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治安管理責任制,消除治安隱患,落實各項管理措施,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努力把我鎮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
(一)、抓源頭管理,控牢出租房屋。
1、摸清底數,健全臺帳。由村(社區)牽頭,派出所全面開展調查登記,摸清轄區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底數,逐戶建立檔案,健全出租房屋臺帳資料,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采集齊全。
2、全面分析評判,實行分級制管理。以出租房屋的防盜設施和消防設施等安全設施情況、出租房屋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發案情況、承租人的登記領證和日常管理情況為評判依據,劃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優秀戶,社區民警每季上門檢查一次;合格戶,每月上門檢查一次,不合格戶,發整改通知書,每周上門檢查一次,促使他們整改到位,促進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環。
3、明確管理責任,嚴格執行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逐戶明確房主、承租人的治安責任和義務。落實獎懲措施,加大執法力度。為有效堵塞犯罪漏洞,對不按規定履行治安責任,包庇容留違法犯罪活動,甚至直接參與犯罪的出租房屋戶主、承租人,要立足現有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水上治安秩序,保護國家、集體的財產和公民合法財產以及人身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江、河水上的治安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水上治安管理工作的領導。各有關部門應當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維護水上治安秩序。
第四條市公安機關主管本市水上治安的管理工作,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和實施,其水上公安部門具體負責本市的水上治安管理工作,并協調各相關公安部門的水上治安管理。
區、縣級市水上公安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不設立水上公安部門的,由當地公安部門依照水上公安部門職責,對水上治安實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