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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會計師的價值范文精選

          前言:在撰寫注冊會計師的價值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注冊會計師的價值

          新會計準則計量方式公允價值審計分析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公允價值審計的概念及相關規(guī)定、注冊會計師如何進行公允價值審計、對策等進行分析,包括了評估FVMs中的內部控制、確認和評估高風險的FVMs、激勵性推理、過度自信、避免自身的種種偏見、教育部門應考慮是否、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繼續(xù)教育和接受培訓的方式獲、聘用該方面的專家和重塑審計團隊等。詳細資料請見:

          【摘要】隨著新會計準則尤其是公允價值計量方式在我國的逐步推廣,會計信息的不確定性日益增強,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也陡然增大,進而對公允價值審計的理論研究迫在眉睫。注冊會計師應在充分了解客戶公允價值的產生過程、關注其可能存在種種偏見的基礎上,克服其自身在審計過程中產生的偏見,有效降低相關審計風險,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關鍵詞】公允價值;公允價值審計;估計;偏見和失誤;判斷

          自2007年1月1日我國上市公司開始實施新會計準則,尤其是適度引入公允價值計量方式(fairvaluemeasurements,簡稱FVMs,下同)以來,不僅會計信息的不確定性增強,而且財政部會計司對上市公司2007年新會計準則執(zhí)行情況的分析也證實:存在會計職業(yè)判斷不準確導致會計信息不夠公允,部分公司公允價值的確定存在一定的隨意性等問題。如對于同一交易事項,有的按照活躍市場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的按照交易雙方協(xié)議價格確定公允價值,有的按照評估價格確定公允價值,從而影響了公允價值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以及會計信息的有用性,所有這些最終都會使得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增大。在此市場氛圍下,那些不了解公允價值實質的大多數(shù)中小投資者依然沿襲僅看每股盈余的傳統(tǒng)思維,并以此作為投資決策的主要依據,長此以往可能導致?lián)p失慘重,最終將影響新準則的實施效果乃至整個證券市場的穩(wěn)定發(fā)展。同年6月15日,最高法院公布實施的最新民事賠償規(guī)定為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投資損失獲取合理賠償提供了現(xiàn)實的法律保障。作為投資者權益保障第一道防線的注冊會計師,如何規(guī)避劇增的審計風險,令公允價值審計的重要性日漸凸顯。

          盡管國外審計師對FVMs的確認、核實等實務工作已達三十年,但該方面的理論研究卻極度匱乏。相反,大量的研究卻集中于對資本市場相關變量的影響上。不過,研究者正逐步認識到公允價值審計的復雜性。目前國內公允價值準則實施的時間還很短,公允價值審計實務還處于摸索階段,其理論研究主要集中于兩方面:一是對國外公允價值審計準則的介紹、對完善我國公允價值審計準則的借鑒意義和國內外審計準則異同的比較;二是對公允價值審計的概念、內容和一般策略的闡述。顯然,僅僅停留在基本知識的介紹、討論,遠不能滿足我國審計實踐和理論的需要,審計行業(yè)如何應對復雜的公允價值審計的實務和理論問題,時不我待,以往的研究還都沒有探討公允價值審計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種種偏見。因此,本文在借鑒國外相關文獻的基礎上,從注冊會計師的角度,給出公允價值審計中可能存在的偏見,并給出相應對策,旨在為注冊會計師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提供相應對策,也為政策制訂者和未來公允價值審計理論的進一步研究提供些許啟示。

          一、公允價值審計的概念及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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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會計師風險事項

          近年來,驗資訴訟案件不斷增多,一些事務所為了避免驗資帶來的風除,盡可能地少做或不做驗資業(yè)務,但這會導致注冊會計師不能滿足驗資業(yè)務需求的問題。為此,我們認為逃避驗資業(yè)務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問題的關鍵是如何提高驗資質量,合理規(guī)避驗資風險。一、涉及貨幣出資的事項分析事項1:自然人甲、乙、丙、丁共同出資組建A有限責任公司,合同規(guī)定甲、乙、丙、丁分別出資人民幣25,000元,各占注冊資本的25%。注冊會計師實施了必要的審驗程序,即向銀行函證,核對函證、銀行對賬單和進賬單是否一致,檢查進賬單真?zhèn)魏鸵厥欠裢陚洌忩灹俗⒚魍顿Y款10萬元的進賬單。分析:注冊會計師對該事項的審驗符合《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號一驗資》及其規(guī)范指南的要求,但為了避免:(1)各個自然人之間代為出資而引起的權責糾紛。注冊會計師取得的進賬單上顯示的是各出資者繳款的匯總金額,不能反映各個投資人實際出資情況,如果某個出資人如丙方沒有資金,私下協(xié)議由其他出資人代為墊付,這在注冊會計師取得的證據中沒有辦法得知,并且在各個出資人擬設立公司的良好關系下,他們也不會把實情告訴注冊會計師。但一旦出資人之間出現(xiàn)矛盾,其權責無法私下調和需要司法介入時,代為出資方可能會控告注冊會計師驗資報告不實,因為實際情況是丙方沒有出資;(2)出資人用借款出資,取得驗資報告拿到營業(yè)執(zhí)照后,立即抽逃資本還債。注冊會計師還應關注和取得以下證據:(l)證明各個自然人經濟狀況的資料;(2)由各個出資人、被審驗單位簽名蓋章的“出資人貨幣出資清單”。如果某一出資人的經濟狀況不能保證其貨幣出資,注冊會計師應謹慎出具驗資報告;如果存在代為出資的情況,注冊會計師還應取得由出資方、代為出資方共同簽名的“委托受托代為出資協(xié)議”,并關注出資方和代為出資方的權利義務,尤其是代為出資款的償付條款的規(guī)定。事項2: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組建A外商投資公司,注冊會計師審驗三方投入A公司的貨幣資金時,發(fā)現(xiàn)一張3月2目的300萬元的轉賬憑證是B公司轉入A公司,A公司提供了一份由B公司出具的“B公司轉入A公司的貨幣資金300萬元是B公司欠乙、丙兩公司的款項”的證明材料,要求注冊會計師把300萬元驗證為乙、丙兩公司對A公司的貨幣出資。分析: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審驗證明3月2日確有300萬元的貨幣資金進入A公司,但對于300萬元貨幣資金的權屬及其是否屬于投資款尚沒有取得令人滿意的證據,注冊會計師遇到這種事項必須小心,因為我國尚沒有關于代為投入出資款的法規(guī)規(guī)定,而且代為投入出資款的雙方串通弄虛作假的可能性較大,因此,注冊會計師最好不審驗這種情況的出資。但如果現(xiàn)實中要求注冊會計師對這種事項進行審驗,注冊會計師還應關注和取得以下證據:(1)乙、丙公司和B公司之間的經濟業(yè)務行為及其所欠款項的原始憑證的復印件;(2)乙、丙公司和B公司共同簽名的“委托受托代為投入出資額的協(xié)議”,并得到A公司和甲方的同意;(3)乙、丙公司共同簽名的“貨幣出資聲明書”,主要注明300萬元貨幣出資各占的份額;(4)乙、丙公司財務狀況及其資料。如果不能取得以上證據或根據取得的證據表明B公司欠乙、丙公司的款項不可信,注冊會計師不能確認此貨幣出資。事項3:注冊會計師一進駐被審驗單位S公司,S公司就給注冊會計師提供了完整的驗資證據和相關材料,其中包括出資方甲方貨幣出資的銀行進賬單、銀行對賬單以及向銀行詢證函回國。分析:在驗資實務中,被審驗單位能夠提供出較完善的驗資相關資料,對注冊會計師來講,是一件幸事,但驗資應是注冊會計師主動取證的過程,“主動取證”不是被審驗單位提供什么資料,注冊會計師就驗證什么,而是注冊會計師根據驗證目標的需要,設計適當?shù)膶徲嫵绦颍谟行Э刂茖忩灣绦驅嵤┲蝎@取有力的證據,因此,注冊會計師對貨幣資金進行驗證時,不僅要謹慎地審驗被審計單位提供的進賬單和銀行對賬單的真?zhèn)危€應親自寄發(fā)和收回、分析向銀行函證出資款的回函,詢證函不能讓被審驗單位一并辦理,以避免被審計單位和銀行的串通作弊而提供虛假證據。二、涉及非貨幣資產出資的事項分析事項個甲方以一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投入被審驗單位A公司,并提供了建筑房產的決算書、付款憑證,以及該房屋所占土地的租賃協(xié)議,土地租賃期為20年。分析:雖然造房屋確實為甲方建造,但由于它建在租賃土地上,不能取得土地證,其權屬問題容易發(fā)生經濟糾紛,注冊會計師不能確認甲方以此實物出資。事項5:甲方以一批抵債收回的存貨投入被審驗單位A公司,不能提供存貨的發(fā)票,僅提供了某具有資格的評估機構對存貨所做的評估報告。分析:由于存貨價值、存在性和權屬的變動性大,因此以存貨投資的驗證本身風鹼性大,初果被審驗單位原合同、章程中沒有規(guī)定以存貨作為出資,被審驗單位只是為了湊夠足額出資而準備修改合同、章程以存貨出資,這時在沒有購買存貨的發(fā)票表明存貨的歸屬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最好不要確認此存貨投資。但如果合同章程中明確規(guī)定以存貨方式出資,表明存貨為生產經營所必需,注冊會計師應謹慎地關注和取得以下證據,驗證存貨投資:(1)實物出資清單。注冊會計師應把實物出資清單鎮(zhèn)列的存貨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作價、出資日期等內容與協(xié)議、合同、章程的規(guī)定相核對,并實地觀察、監(jiān)盤存貨的數(shù)量及其品質狀況,在出資清單上記錄審驗情況;(2)評估報告;(3)投資各方及其被審驗單位對存貨評估的確認書,如為國有資產,是國資部門的確認文件。注冊會計師應關注投資各方確認存貨的價值是否以評估報告為基準,如果與評估結果懸殊大,注冊會計師應建議被審驗單位重新考慮對存貨的確認;(4)財產交接清單;(5)存貨發(fā)票的復印件,如果是抵債收到的發(fā)票,由于其購貨方不是投資者,還需要檢查債務重組協(xié)議及其相關憑證,獲取投資方對該存貨的所有權證明。事項6:注冊會計師承接了A公司變更驗資業(yè)務。A公司原注冊資本為100萬元,甲方投入的工業(yè)訣竅25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50。A公司運營幾年后的其無形資產一工業(yè)訣竅的賬面價值為10萬元。這時,A公司增資擴股,其注冊資本為200萬元,甲方以某一專利權40萬元投入A公司。分析:注冊會計師對于無形資產的投入驗證,除檢查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出資清單中的名稱、有效狀況、作價等內容是否符合協(xié)議、合同、章程的規(guī)定;檢查無形資產的評估情況及其投資各方的確認情況;檢查無形資產的權屬證書以及無形資產交接手續(xù)和交接清單外,還應關注無形資產投入占注冊資本的比例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即演算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投入占變更后注冊資本的比例是否超過20%(如果是省部級高新科技部門認可的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可達35%)該事項中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投入所占比例為(25+40)/200=32.5%,超過了20%,注冊會計師應建議A公司增資時把專利權中價值25萬元確認為甲方的資本投資,專利權其余不可分割的價值15萬元經投資各方的協(xié)商確認為A公司對甲公司的負債或資本公積。事項7:注冊會計師承接了對A公司的設立驗資業(yè)務,了解到甲方投入到A公司的機器設備、貨幣資金會計數(shù)額超過甲公司凈資產的50%;乙方對A公司投入的房屋建筑物、專利技術合計為100萬元,而己公司近年來報表確認凈資產均為負數(shù)。分析:此事項的問題在于出資方違背了公司法關于對外投資的規(guī)定,以及出資方長年虧損、資不抵債時,注冊會計師是否可以接受驗資委托企業(yè)。雖然《公司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除國務院規(guī)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在投資后,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但沒有相關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公司不能接受出資方長年虧損、資不抵債或出資方出資額超過其凈資產的50%時的出資。因此,只要注冊會計師取得被審驗單位有關管理部門設立或變更的批準文件,以及其合同、章程、相關協(xié)議,注冊會計師可以接受此種情況的驗資委托,但應注意這樣的驗資風險大,容易出現(xiàn)出資方虛假出資、出資后抽逃資本以及出資方逃廢債務等風險,因此,注冊會計師應謹慎地關注出資方的財務狀況,并在驗資報告的意見段后加解釋說明段予以充分披露出資方長年虧損、資不抵債或出資方出資額超過其凈資產的50%等情況。三、凈資產出資事項分析事項8:注冊會計師承接了A股份有限公司的變更驗資業(yè)務。A公司是由A國有企業(yè)改制而來的,改制前A企業(yè)執(zhí)行工業(yè)企業(yè)會計制度,在改制審計和評估時,凈資產的確認都是以工業(yè)企業(yè)會計制度確認的價值為基礎,改制后按照《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處理時,A公司的凈資產因計提各項減值而減少。分析:注冊會計師在驗資時根據改制審計和評估確認的凈資產折股確認改制企業(yè)的出資,與改制后按照《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處理之間資產的差額,容易被社會公眾或其他股東認為是驗資不實造成的,因此,注冊會計師在接受改制企業(yè)變更驗資業(yè)務時,應建議被審驗單位按照《企業(yè)會計制度》的相關會計處理進行改制審計和評估,確認凈資產,否則,注冊會計師應在驗資報告的意見段后的說明段說明該事項。事項9:A國有企業(yè)2000年7月31日為改制基準日,把其凈資產1,200萬元折股設立A股份有限公司,期間其生產經營沒有間斷,在2001年2月3日A公d委托注冊會計師對此作變更驗資,截止到2001年A公司的凈資產為對萬元。A公司向注冊會計師提供了截止到2000年7月31日的改制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以及截止到2001年1月31日A公司的會計報表及其相關賬簿。分析:此事項的問題在于根據改制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確認的驗資基準日與驗資外勤工作日的間隔太長,而且期間業(yè)務活動不斷變化,驗資的風險增大,如果注冊會計師根據相關情況的了解認為驗資風險不能承受,可以拒絕接受業(yè)務委托;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自己可以控制和承擔此驗資風險,除執(zhí)行一般審驗程序外,還應考慮對2000年7月31日至2001年1月31日A公司的財務狀況實施必要的審計,關注期間引起凈資產變動的明細情況,并形成相應的審驗工作底稿。同時,在驗資報告的意見段后增加說明段,充分披露該凈資產的變動情況。值得注意的是,驗資基準日和注冊會計師審驗日期一般不應間隔時間太長。事項10:注冊會計師在審驗甲方以凈資產6000萬元投入A公司時,發(fā)現(xiàn)凈資產6,000萬元屬于出資各方在甲公司整體評估價11,720萬元的基礎上部分折股確認的價值總數(shù),沒有量化到、具體到相應的資產上。分析:此事項的問題在于凈資產部分折股、股東確認凈資產投入價值與評估價值不一致時,容易出現(xiàn)凈資產投入與不折股凈資產分割不清引起的虛假出資風險,注冊會計師應關注整體資產評估后凈資產和凈資產折股部分的分割情況,以及出資各方對凈資產折股部分的價值的確認,取得出資各方確認的與凈資產折股部分相關的資產、負債的交接清單和價值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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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yè)公允價值審計研究

          摘要:在新會計準則背景下,公允價值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在我國會計準則體系內,公允價值被頻繁使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可靠性是大眾關注的重點之一,因此,注冊會計師必須實施與之相適應的公允價值審計。本文基于新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的內涵和發(fā)展歷程進行探討,分析公允價值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具體的改善策略。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審計

          近年來,市場經濟發(fā)展迅速,企業(yè)得到更多發(fā)展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一系列新的挑戰(zhàn)。為了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使經濟發(fā)展能夠更好地服務國家建設,我國出臺了新的會計準則。公允價值作為重要的會計計量方式,在我國應用時間較短,一些難題還未得到妥善解決。同時,公允價值計量存在一定的缺陷,使得會計信息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從而引發(fā)了審計準則實施方面的問題。此外,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的審計是風險較大的鑒證業(yè)務,注冊會計師必須保持謹慎的態(tài)度開展相關工作,不斷提高對公允價值審計的重視程度,從而有效防范日益增長的審計風險[1]。

          一、公允價值審計概述

          (一)公允價值審計內涵根據國際會計師聯(lián)合會(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Accountants,IFAC)發(fā)布的國際審計準則公告第545號《審計公允價值的計量和披露》和美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AmericanInstitut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AICPA)發(fā)布的審計準則公告第101號《審計公允價值的計量和披露》,王杏芬認為公允價值審計是注冊會計師對使用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負債以及價值評估模型中的變量和信息實施評價,并檢查客戶的公允價值審計和披露是否與規(guī)定的標準一致[2]。

          (二)公允價值計量方法1.傳統(tǒng)方法年金現(xiàn)值=年金×年金現(xiàn)值系數(shù)=A×(P/A,I,N),將和風險成正比的單一利率當作折現(xiàn)率,年金為單一的現(xiàn)金流量,根據公式求得現(xiàn)值。2.預期現(xiàn)金流量法根據預期現(xiàn)金流量法計算現(xiàn)值,通常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一種是采用年金現(xiàn)值法,即年金現(xiàn)值=A×(P/A,I,N)。第一步,計算平均期望值;第二步,將合適的利率當作折現(xiàn)率,并且把得到的數(shù)值當作年金,按照公式求得現(xiàn)值。此外,還可以采用復利現(xiàn)值法,即復利現(xiàn)值=∑{第t年預計資產未來現(xiàn)金流量×(P/F,1,t)},先估算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數(shù)值,再按照公式求得現(xiàn)值。3.現(xiàn)值計量方法的比較采用不同的現(xiàn)值計量方法,得出的結果也有差異,如愛華企業(yè)用原值為250萬、已提折舊100萬的W裝置與盛華企業(yè)的一棟寫字樓進行交換,已知其賬面價值是140萬、公允價值是108.325萬。為了確認W裝置的公允價值,愛華企業(yè)通過未來現(xiàn)金流量現(xiàn)值進行計算。W裝置還有5年使用年限,預計每年年末的現(xiàn)金流量為30萬、40萬、30萬、10萬和30萬。企業(yè)對與W裝置相關的活動時間價值和特定風險因素進行了仔細考慮后,決定將折現(xiàn)率設置為10%,計算過程和結果如下:(1)傳統(tǒng)方法。未來現(xiàn)金流量為30萬的出現(xiàn)概率為60%,未來現(xiàn)金流量為40萬的出現(xiàn)概率為20%,未來現(xiàn)金流量為10萬的出現(xiàn)概率為20%。當年金是30萬時,W裝置的公允價值=A×(P/A,I,N)=30×(P/A,10%,5)=30×3.7908=113.724(萬元)這種現(xiàn)值計算方法較為簡單,但求得的公允價值不夠準確。(2)預期現(xiàn)金流量的年金現(xiàn)值法。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平均期望值=30×60%+40×20%+10×20%=28(萬元),取28萬作為年金,W裝置公允價值=A×(P/A,I,N)=28×(P/A,10%,5)=28×3.7908=106.142(萬元)這種現(xiàn)值計算方法的計算過程較為復雜,但計算得出的公允價值比較準確。(3)預期現(xiàn)金流量的復利現(xiàn)值法。W裝置的公允價值=30×(P/F,10%,1)+40×(P/F,10%,2)+30×(P/F,10%,3)+10×(P/F,10%,4)+30×(P/F,10%,5)=30×0.9091+40×0.8264+30×0.7513+10×0.6830+30×0.6209=108.325(萬元)。這種現(xiàn)值計算方法最復雜,但得到的公允價值也最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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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冊會計師驗資風險

          近年來,驗資訴訟案件不斷增多,一些事務所為了避免驗資帶來的風除,盡可能地少做或不做驗資業(yè)務,但這會導致注冊會計師不能滿足驗資業(yè)務需求的問題。為此,我們認為逃避驗資業(yè)務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問題的關鍵是如何提高驗資質量,合理規(guī)避驗資風險。

          一、涉及貨幣出資的事項分析

          事項1:自然人甲、乙、丙、丁共同出資組建A有限責任公司,合同規(guī)定甲、乙、丙、丁分別出資人民幣25,000元,各占注冊資本的25%。注冊會計師實施了必要的審驗程序,即向銀行函證,核對函證、銀行對賬單和進賬單是否一致,檢查進賬單真?zhèn)魏鸵厥欠裢陚洌忩灹俗⒚魍顿Y款10萬元的進賬單。

          分析:注冊會計師對該事項的審驗符合《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號一驗資》及其規(guī)范指南的要求,但為了避免:(1)各個自然人之間代為出資而引起的權責糾紛。注冊會計師取得的進賬單上顯示的是各出資者繳款的匯總金額,不能反映各個投資人實際出資情況,如果某個出資人如丙方沒有資金,私下協(xié)議由其他出資人代為墊付,這在注冊會計師取得的證據中沒有辦法得知,并且在各個出資人擬設立公司的良好關系下,他們也不會把實情告訴注冊會計師。但一旦出資人之間出現(xiàn)矛盾,其權責無法私下調和需要司法介入時,代為出資方可能會控告注冊會計師驗資報告不實,因為實際情況是丙方沒有出資;(2)出資人用借款出資,取得驗資報告拿到營業(yè)執(zhí)照后,立即抽逃資本還債。注冊會計師還應關注和取得以下證據:(l)證明各個自然人經濟狀況的資料;(2)由各個出資人、被審驗單位簽名蓋章的“出資人貨幣出資清單”。如果某一出資人的經濟狀況不能保證其貨幣出資,注冊會計師應謹慎出具驗資報告;如果存在代為出資的情況,注冊會計師還應取得由出資方、代為出資方共同簽名的“委托受托代為出資協(xié)議”,并關注出資方和代為出資方的權利義務,尤其是代為出資款的償付條款的規(guī)定。

          事項2: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組建A外商投資公司,注冊會計師審驗三方投入A公司的貨幣資金時,發(fā)現(xiàn)一張3月2目的300萬元的轉賬憑證是B公司轉入A公司,A公司提供了一份由B公司出具的“B公司轉入A公司的貨幣資金300萬元是B公司欠乙、丙兩公司的款項”的證明材料,要求注冊會計師把300萬元驗證為乙、丙兩公司對A公司的貨幣出資。

          分析:注冊會計師可以通過審驗證明3月2日確有300萬元的貨幣資金進入A公司,但對于300萬元貨幣資金的權屬及其是否屬于投資款尚沒有取得令人滿意的證據,注冊會計師遇到這種事項必須小心,因為我國尚沒有關于代為投入出資款的法規(guī)規(guī)定,而且代為投入出資款的雙方串通弄虛作假的可能性較大,因此,注冊會計師最好不審驗這種情況的出資。但如果現(xiàn)實中要求注冊會計師對這種事項進行審驗,注冊會計師還應關注和取得以下證據:(1)乙、丙公司和B公司之間的經濟業(yè)務行為及其所欠款項的原始憑證的復印件;(2)乙、丙公司和B公司共同簽名的“委托受托代為投入出資額的協(xié)議”,并得到A公司和甲方的同意;(3)乙、丙公司共同簽名的“貨幣出資聲明書”,主要注明300萬元貨幣出資各占的份額;(4)乙、丙公司財務狀況及其資料。如果不能取得以上證據或根據取得的證據表明B公司欠乙、丙公司的款項不可信,注冊會計師不能確認此貨幣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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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貨幣性管理審計探討

          內容摘要:非貨幣性交易的審計與一般的貨幣性交易的審計在審計目標的確定,審計程序以及審計方法的選擇上有較大區(qū)別。必須根據其特點采取正確的審計程序和適當?shù)膶徲嫹椒ā?/p>

          關鍵詞:非貨幣性交易;審計;目標;方法

          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非貨幣性交易》的頒布,為該類業(yè)務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提供了規(guī)范的操作指南,從某種程度上避免了企業(yè)利用非貨幣性交易操縱利潤,同時也對非貨幣性交易的審計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一、非貨幣性交易的審計目標

          注冊會計師對非貨幣性交易進行審計,其目的主要在于:

          1、確定非貨幣性交易事項是否存在。非貨幣性交易是指交易雙方以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因此,審計時注冊會計師必須首先查明企業(yè)交易是否確屬非貨幣性資產的交換。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規(guī)定,只有那些在將來為企業(yè)帶來的經濟利益(即貨幣金額)是不固定的或者是不可確定的資產才是非貨幣性資產。只有交易雙方以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才是非貨幣性交易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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